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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

发布:2024-05-13 13:15,更新:2024-07-01 09:01

在街上,我们经常会看到⼤⼤⼩⼩的书店,但是如果想要出售出版书籍,就必须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很多

⼈对此不是很清楚。在此,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家阅

读,希望能对⼤家有所帮助。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凡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须具备相应条件并向本局提交有关材料: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设⽴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⑴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⑵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员职业资格;

⑶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2、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申请(书⾯)材料(统⼀⽤16开纸打印或书写)

⑴申请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①发⾏单位名称、地址及出版物存储仓库地址;②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的姓名、⽂化程度、本市详细住址、住

宅及移动电话号码等;③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出版物);④经营⽅式(零售、出租、零售出租、投递);⑤经营

出版物出租的经营场所周边200⽶范围内有否中⼩学校。


⑵⽤于出版物发⾏的固定经营场所及出版物存储仓库的有效使⽤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⑶⽤于出版物发⾏的经营场所及出版物存储仓库的具体位置图(应写明“××店经营场所位置图”),并在图上标明经

营场所及出版物存储仓库所在地的门牌号码、左右相邻(店铺)名称以及附近的明显参照物。

⑷经营者的⾝份证明(如⾝份证、户⼝簿等,原件当场查验,复印件留存备查)和出版物发⾏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当场查验,复印件留存备查)。

⑸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初中以上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⑹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近期⼀⼨免冠照⽚两张。

⑺⼯商部门预先核准的出版物发⾏企业的名称字号审批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⑻如申请办理电⼦出版物发⾏业务的,需提交正版电⼦出版物进货凭证和发piao,⽽且电⼦出版物进货总数应不少

于400张,并在经营场所备有相应的电⼦出版物读盘设备。

⑼其他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3号令《出版管理条例》第三⼗七条;新闻出版总署第20号令《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第七条、第⼗⼀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批⾏政审批项⽬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国务院关

于取消和下放50项⾏政审批项⽬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在其中,⼤家需要注意的是:出版物发⾏许可证应该是指出版物的发⾏,例,⼀本书要先有发⾏资格的发⾏商

发⾏以后,才能印shua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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